法律分析:
(1)孙子女赡养义务有特定条件限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时,才有赡养义务。这体现了法律对家庭赡养责任的合理界定,优先保障子女的赡养责任,在特定情况下才让孙子女承担。
(2)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安排,扶养人履行生养死葬义务后可享受受遗赠权利,这既保障了老人的生活,也让扶养人获得回报。
(3)农村“五保户”老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供养救助,体现了集体和政府对特殊群体的关怀。
(4)无亲属赡养、未签遗赠扶养协议且未享受“五保”待遇的老人,民政部门会承担救助保障责任,确保老人基本生活。
提醒:孙子女需明确赡养义务的法定条件,避免不必要纠纷。涉及遗赠扶养协议时应谨慎签订,建议咨询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