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自身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明确自己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这样结束时凭解除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可到银行领退还保证金。
(二)与办案机关沟通:遇到不退还情况,先和办案机关交流,让其说明不退还原因。
(三)申请监督与申诉:若办案机关理由不合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反映申请监督,也可向同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诉。
(四)行政诉讼:经沟通和申诉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办案机关要求退还保证金。
(五)保留证据:整个过程中,保留好缴纳保证金凭证、取保候审相关文书等证据用于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