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要时刻做好被传唤的准备,保持通讯畅通,让检察院能随时联系到自己。
(二)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不能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不然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
(三)当收到检察院的传唤通知后,要按照要求及时到案,如实配合检察院核实案件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