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不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避免因违规被批捕。
(二)司法机关应积极侦查案件,尽快收集证据。若发现新犯罪事实或嫌疑人违规,及时按程序决定是否批捕。
(三)若证据一直不足且在取保候审期限内无法办结案件,司法机关到期要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