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继承权利可以附加条件,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可设附义务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履行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院可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所附条件要合法合规;法定继承一般无附加条件,但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附加义务。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遗嘱继承里,被继承人有权在遗嘱中为继承人设定附加条件。当继承人接受继承,就有责任履行这些义务。若不履行且无正当理由,经利害关系人或有关组织请求,法院可取消其对应部分遗产接受权。同时,附加条件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不能违反法律强制规定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法定继承通常没有附加条件,不过能借助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让接受遗产者承担如扶养等义务。如果大家在继承权利附加条件方面遇到复杂情况,或是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