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无母亲不宜抚养情形,可尽量由母亲争取抚养权。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况,父亲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双方可协商抚养权归属。若协商不成,要准备好能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抚养意愿强烈、能让孩子保持原有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证据。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孩子意愿,可让孩子表达想和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想法,并留存相关证据。
(四)若老人在抚养孩子中付出多,可收集老人照顾孩子的相关证据,作为自身抚养条件较好的辅助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