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结婚一年离婚时要回彩礼,需证明存在法定情形,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比如提供未共同居住的证明、给付彩礼后经济陷入困境的证据等。
(二)确定彩礼退还数额时,要收集结婚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等方面的证据。例如共同生活时长的记录、彩礼支出的明细等。
(三)双方先自行协商彩礼退还事宜,若协商不成,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