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彩礼性质及返还条件,若结婚后花光彩礼,通常无需返还,只有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以离婚为条件这三种情形才需返还。
(二)花光彩礼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正常使用,无需返还;若一方擅自用于个人不合理消费,另一方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要求补偿,但要提供充分证据。
(三)双方先尝试协商解决彩礼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裁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