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赔偿的,按约定执行。不过当约定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所以签约时要合理约定违约赔偿,同时保留好实际损失证据,以便必要时请求调整。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赔偿的,赔偿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履行合同后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需收集能证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润损失等的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