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结婚且共同生活:彩礼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协商决定使用和支配。
(二)仅订婚未结婚:给付彩礼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男方卡内彩礼应返还。
(三)结婚时间短且因彩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离婚时给付方可请求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
(四)解决途径:双方尽量协商,协商不成给付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