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起诉但无生效判决,可积极向金融机构说明情况,提供自身信用良好、还款能力强的证明材料,如收入流水、资产证明等,争取获得贷款。
(二)若最终胜诉,可将胜诉判决提供给金融机构,证明自身无违约等不良情况,降低对贷款的影响。
(三)若败诉进入执行程序,应尽快履行生效判决,避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已被列入,及时履行义务后申请移除,改善信用状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金融机构可根据此规定判断借款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