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无特殊情况,可让子女随母亲生活,保障子女幼年成长环境的稳定性。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时,双方应积极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更优,比如提供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等。
(三)一方若存在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无其他子女等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
(四)若女方出轨且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另一方要收集相关证据,在法庭上作为争取抚养权的依据。
(五)两个已满八周岁男孩,可提前做好沟通,尊重其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