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告人而言,若认为检察院量刑建议不合理,可积极收集新证据,像能证明自己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的材料,在庭审中向法院说明情况。
(二)若对案件定性有不同观点,被告人可请专业律师,由律师从法律适用等角度进行辩护,争取更公平的判决。
(三)对于司法机关,要保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确保定罪量刑准确无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审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