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司法机关应及时启动侦查程序,全面收集新罪相关证据。
(二)准确认定新罪罪名,依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按照法律规定确定量刑。
(三)计算前罪未执行的刑罚,然后把新罪判处的刑罚和前罪未执行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最终执行刑罚。若前后罪都是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执行刑期最高不超二十年;总和刑期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超二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