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调解书里约定放弃违约金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乃是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所达成的协议,只要其中内容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未对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便具有合同的性质,对双方当事人都具备约束力。
当一方明确表示放弃违约金时,可看作是对自身权益的一种处分。要是该意思表示是真实且自愿作出的,并且在调解过程中遵循了法定程序,那么后续想要反悔主张违约金就会比较困难。然而,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能够导致协议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撤销关于放弃违约金的约定。需要留意的是,具体的效力还得结合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定。因为不同案件有其独特性,证据的证明力也各有不同,只有全面考量这些因素,才能准确认定调解书里放弃违约金约定的法律效力,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