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司法机关,要严格依照程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价格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保鉴定过程合法合规、鉴定结果科学准确。
(二)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若对价格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三)受害者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提供被盗财物的相关信息,如购买凭证、使用年限等,辅助鉴定工作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体现了盗窃罪定罪量刑与被盗财物价值的关联,凸显价格鉴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