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后女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男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一规定保障了未直接抚养子女方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和联系。
(2)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可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3)当男方拒不协助女方行使探望权时,女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判决男方履行协助义务。
(4)若男方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执行,法院有权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需注意,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和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5)如果女方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权。当中止事由消失后,女方的探望权应当恢复。
提醒:
离婚双方应积极协商探望权事宜,若遇到纠纷无法解决,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通过合法途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