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房,妻子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记录等,以证明购房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房产登记在小三名下,妻子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确认丈夫对小三的赠与行为无效,从而追回购房款。
(三)离婚时,妻子可主张分割该房产或要求丈夫赔偿相应损失,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综合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权益,适当多分财产给妻子。
(四)妻子还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丈夫给予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丈夫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房的行为,侵犯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赠与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