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在符合一定法律情形时是能够撤销的。
按照法律规定,要是签合同的时候,一方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还损害了国家利益;或者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人的利益;又或者用合法的形式去掩盖非法的目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像这种情况下,合同就能撤销。
另外,如果是因为重大误解才订立的预售合同,或者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那受损害的一方就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者撤销。还有,要是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着对方有困难,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想法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受损害的一方同样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
这里得注意,撤销权是有行使期限的。一般当事人要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要是因为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要是当事人受到胁迫,得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可别错过了时间,不然权利可能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