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那么追诉期为五年。
(二)若情节严重,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为十年。
(三)若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追诉期为十五年或二十年。
(四)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