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退还与否要依具体情形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存在以下情况时,离婚时可请求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
例如,新婚不久,双方因性格不合欲离婚且未共同生活,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然而,若双方已共同生活多年,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开销等,此时主张退还彩礼可能不被支持。法院判定彩礼是否退还及退还比例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如双方共同生活时长,时间短可能倾向支持退还,长则反之;彩礼数额大小,数额大可能在退还上有不同考量;彩礼用途,用于共同生活开销则可能影响退还判定;双方过错程度,过错方可能在彩礼退还上处于不利地位。通过综合权衡这些因素,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确保司法裁判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