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首先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跟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则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如果一方存在优先直接抚养的情形,比如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等,法院在判决时会优先考虑该方。
关于变更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双方可以先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协议进行变更。要是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时,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又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还有其他合理正当的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