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它指的是要是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些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为了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去实施一系列行为,那就可能构成洗钱罪。比如明知是受贿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受贿账户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资金等,让它在形式上合法化,这就有可能构成洗钱罪。这里面关键的点在于是否主观上“明知”是受贿所得,以及有没有实施符合洗钱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要是对资金来源不知情,只是正常使用账户,那就不构成此罪;可要是知情并且协助清洗受贿资金,那就涉嫌洗钱犯罪了。所以判断是否构成洗钱罪,得看对资金来源是否知晓以及有没有相关协助行为等情况,要依据具体事实来认定是否符合洗钱罪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