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起诉时,若对方未提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释明和适用时效规定裁判,所以起诉时不必担心法院主动审查时效问题,可正常进行诉讼流程。
(二)当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原告要积极寻找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的证据,比如曾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的书面记录等,以保障自身权益。
(三)诉讼时效届满后,若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之后不能再要求返还,权利人可安心接受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