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员弄不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要是借着职务上的方便,把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达到一定程度,那就构成职务侵占罪啦。清算组成员在进行清算工作的时候,如果利用对公司财物的管理、处分等便利条件,侵占公司财物,而且数额达到标准,那就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就像清算组成员私自把公司资金拿去供自己使用这种行为。但是,得准确判断其行为是不是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这包括主体身份得合适,得确实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的情况,还有侵占行为和职务之间得有关联性等。必须综合整个案件的证据来判断。总之,不能随便就说清算组成员构成职务侵占罪,得严谨地依据各种证据来定,不然很可能冤枉好人或者放过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