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内经营性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存在一方能证明经营与家庭无关且另一方未分享经营收益可不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情况。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属夫妻共同债务。婚内经营性债务若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或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偿还义务。然而,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该经营和家庭没有关联,并且另一方没有分享经营收益,那么该债务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大家在婚内债务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