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本人追讨,离婚时由债务人独自承担,另一方无清偿义务。
(二)当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像购买共同居住房屋等,该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协商债务分担方式;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