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保留好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离婚时该房产不用分割。
(二)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写一方单独所有,双方先友好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可起诉,此时要准备好购房出资、双方对家庭贡献等方面的证据,辅助法院判决。
(三)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让父母保留好出资凭证,证明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同样保留各自父母的出资证据,以便按出资份额确定房产归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