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离婚且对方拖着不愿意,可随时准备起诉。婚姻自由赋予了离婚自由的权利,不必受对方拖延的影响。
(二)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并在材料中清晰说明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
(三)等待法院受理并审理,同时尽量收集能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证据;若之前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要注意收集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证据,这些证据有助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