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及时到案接受询问、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等,以推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进程。
(二)若认为自己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可通过律师向司法机关提出相关意见和证据,争取早日解除取保候审。
(三)密切关注取保候审的期限,临近期限时可主动与司法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是否继续取保候审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