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按法定破产程序处理能保障各方权益。
1.申请与接管:企业或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与经营事务,管理人全面清查、评估企业资产,编制相关清单。
2.债权申报与会议: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随后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讨论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等。
3.破产宣告与财产分配:符合破产条件,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变价出售企业财产。财产按法定顺序分配,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若财产不足,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
4.程序终结:破产程序终结后企业注销,未清偿债务无需再承担清偿责任。企业应及时启动破产程序,债权人要按时申报债权,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