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通过转让方式变更软件著作权,要和对方订立书面合同,之后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转让可以是有偿也能无偿,转让的是全部或部分财产权。
(二)因继承、承受等方式变更软件著作权的,若著作权人死亡,财产权按规定转移;法人或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在保护期内由承受权利义务的主体享有,办理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和登记申请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