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员工替老板签供货商欠款,通常老板承担还款责任,但若员工无代理权且不构成表见代理、老板不认可欠款,员工可能自行担责,担责后能证明为老板做事可追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员工有老板明确授权替签欠款时,这属于委托代理行为,代理人在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所以老板要承担债务。即使没有明确授权,但供货商有理由相信员工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老板也需担责。然而,若员工既无代理权又不构成表见代理,老板不认可欠款,员工就可能自己承担还款责任。不过员工承担后,若能证明是为老板做事,就可向老板追偿。在实际生活中,这类情况容易引发纠纷,若你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