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涉及贪污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家属要及时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看守所信息,可通过办案机关获取。
(二)家属可按照看守所规定,给犯罪嫌疑人送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适量的钱款,保障其在看守所内的基本生活。
(三)尽快为犯罪嫌疑人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律师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