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要关注对方有无非法占有的故意以及是否实施了诈骗行为,不能仅依据欠款这一事实认定。
(二)若认为对方可能构成诈骗罪,要了解当地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可向当地法院或检察院咨询。
(三)当发现对方以借款之名行诈骗之实,但数额未达标准时,可考虑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