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一般一裁终局,作出后生效,不能因不服裁决申请一审,但存在特殊情况。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不服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仲裁存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等法定情形,可在收到裁决书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撤销后,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15日内可就该劳动争议向法院起诉。
2.非劳动仲裁若有证据证明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院申请撤销,撤销后按诉讼程序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建议:
1.劳动者遇到劳动仲裁不服情况,及时在规定15日期限内准备好材料向法院起诉。
2.用人单位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要提前收集好法定情形的证据,并在30日内提出申请。
3.非劳动仲裁当事人发现可撤销情形,尽快向中院申请撤销并按程序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