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写借条时,务必确保包含双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必要条款,保证内容明确清晰,让借贷关系和权利义务一目了然。
(二)借条书写过程要保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借款来源需合法,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以保障借条的法律效力。
(三)借条完成后,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这样能进一步明确借条生效时间,增强借条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借条作为借款合同的书面形式,符合此规定要求时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