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制度为双方提供了反悔机会。在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一方若反悔不想离婚,可按规定撤回申请,这体现了对婚姻关系的谨慎对待,避免冲动离婚。
(2)撤回离婚登记需按特定程序进行。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机关申请,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
(3)若一方坚持离婚,可选择诉讼途径。当协议离婚因一方撤回无法继续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提醒:
离婚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和权益问题,不同家庭情况可能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