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方面,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若无法达成协议,要收集好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书、银行存款明细等,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个人财产无需分割仍归个人。
(二)子女抚养方面,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母亲要做好抚养准备;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可先友好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准备好自身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让法院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其想法。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按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
(三)若一方生活困难,可先与另一方协商帮助办法。协商不成,收集生活困难的证据,如失业证明、疾病诊断书等,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