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银行卡被他人使用且涉案后,要第一时间去开户银行冻结银行卡,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和犯罪行为持续。
(二)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清晰说明银行卡是被他人使用,同时提供能自证未参与违法犯罪的证据,像卡交付给他人的聊天记录、在场证人等。
(三)若明知他人用银行卡犯罪仍提供,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若不知情,需积极配合调查,证明自己无主观故意和参与行为,避免承担刑事责任。
(四)在司法机关调查时,如实陈述事实,配合询问和取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