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当事人家属可及时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案件所处阶段以及后续的程序安排。
(二)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以争取当事人在案件办理期间获得相对自由。
(三)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律师可以介入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各个阶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