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在学校间接推倒他人引发的责任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8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法律首先推定学校存在管理过失,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8-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要由受伤一方举证学校存在过错。从您描述间接推倒的情形来看,可能需要考虑几个因素:孩子是否有打闹的故意、学校是否及时制止危险行为、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实践中,这类事件通常需要家长和学校协商解决,责任比例要根据过错程度来划分。如果对方孩子伤情不重,建议先主动与学校和对方家长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学校调解。如果协商不成或伤情较重,建议保留监控录像、医疗记录等证据,再考虑进一步的法律途径。这类事件处理的关键是保持理性沟通,既不要过度担责也不要回避问题。如果需要,我可以帮您梳理更具体的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