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离婚纠纷,女方可主动出击。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若遇到其他纠纷,权利方主动收集相关证据,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借助诉讼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