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
⑴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⑵ 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
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
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
⑴ 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
⑵ 重大涉外案件;
⑶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4.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
除了最高、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全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大量的普通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应该直接到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去告状,即使去了也没用,因为一般的一审民事案件,不归他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