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债务纠纷:
若被告有遗产且有继承人,可将其继承人列为被告起诉,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债务负责;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就用被告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二)身份关系诉讼:
像离婚诉讼、解除收养关系诉讼这类涉及身份关系的,由于被告死亡,诉讼标的不存在,不用启动诉讼程序。
(三)被告无遗产无义务承担人:
当被告既无遗产,也没有应承担义务的人时,找不到合适的被告,诉讼无法继续,不能启动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