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学校确实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我来分析一下法律依据和处理建议: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20条和119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3岁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对其有安全保障义务。从案情来看,这起事件发生在课间,且是多人参与的严重暴力行为,说明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疏漏。特别是造成30多针缝合的严重伤害,可以认定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暴力行为,存在管理过失。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并做伤情鉴定,固定证据
2.要求学校提供监控录像等证据
3.可以同时追究打人学生监护人及学校的责任
4.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可要求赔偿学校责任大小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比如是否有及时送医、平时是否开展过安全教育等。建议尽快联系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更好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