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多次盗窃超市被刑事拘留,当事人及其家属要保持冷静,了解案件进展。家属可及时为当事人准备必要的生活物品。
(二)可考虑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律师能够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策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实,不要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