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抵押物和担保人执行顺序取决于有无约定及抵押物提供主体,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债务人提供物保先执行物保,第三人提供物保则可选择执行物保或要求保证人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担保情形中,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具有优先性,有约定就按约定的顺序执行抵押物和担保人的责任。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要先通过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若物的担保由第三人提供,债权人既可以通过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能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且,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体现了法律对不同担保情形的细致规定,以平衡各方权益。如果您在担保方面有类似问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