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合同争议仲裁地可由双方在合同中自主约定,选定时要考虑仲裁机构专业性与公信力、仲裁地便利性;未约定可事后补充协议,无法达成则依法律或仲裁规则确定,建议选与合同履行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当事人可基于自愿原则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地,选定的仲裁地对应的仲裁机构将管辖纠纷。专业且公信力强的仲裁机构能确保仲裁结果公正合理,而仲裁地的便利条件利于当事人参与仲裁。若合同未约定仲裁地,当事人可通过补充协议确定。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就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或仲裁规则来确定。选择与合同履行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作为仲裁地,能更好地解决合同争议。如果在合同仲裁地选择方面还有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