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实施了盗窃3000元的行为,应尽快认罪、悔罪,主动将盗窃所得财物退回给被害人,以争取减轻处罚。
(二)如果存在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像未成年人犯罪、犯罪中止等,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三)若本人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得赃物较少,且不是犯罪的主要实施者,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情况。
(四)尝试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让被害人出具谅解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